【洛阳限行规定】
为提高牡丹文化节期间市区道路通行效率,按照洛阳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规定从4月8日—5月1日对豫C牌照(含临牌)车辆实施限行规定。
【限行区域】
城市区:新街—南新安街(含)以西,华山路—中州西路—青岛路—瀛洲路(含)以东,陇海铁路线以南,洛河以北(含洛阳桥、牡丹桥、王城大桥、西苑桥桥面)区域。
【限行规则】
1、工作日(周一至周五)限行规则。4月8日至5月1日每天8:00至19:00,悬挂“豫C”号牌(含临牌)的机动车,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车牌号最后一位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实行尾号限行。具体为周一: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限行;周二:车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限行;周三:车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限行;周四:车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限行;周五:车牌尾号为5和0的机动车限行。
2、双休日单双号限行规则。4月8日至5月1日期间的双休日(4月8日、14日、15日、21日、22日、28日、29日),每天8:00至19:00,悬挂“豫C”号牌(含临牌)的机动车,按车牌号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车牌号最后一位为字母的,按字母前最后一位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
洛阳限行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4月8日至5月1日每天8:00至19:00,二广高速白马寺站、瀍河站、龙门站,连霍高速洛阳站限制货车下站通行(运送鲜活水产、蔬菜等民生车辆除外);原310国道洛白路偃师交界处的金村铁路桥至洛常路口段限制重、中型货车通行(货运车辆可在洛阳环城高速其他口下站通行或经G310偃师段←→G310与G207互通立交←→G207←→新G310←→S238洛常路段行驶)。
【洛阳限行处罚】
限行期间,交警会采取现场执法和电子眼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对违规车辆进行查处,驾驶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会被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不限行车辆】
下列车辆不受限行规定
1、非豫C号牌机动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3、公共电(汽)车、出租客运(含运管部门认证的预约出租客运,不含租赁车辆)、校车、摩托车、12座(含)以上客车;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5、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运、保险勘验、新闻采访、事故快速理赔、医疗废物转运等涉及民生专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