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从2007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办法》将正式实施,《快速处理办法》中规定:凡是在本市行政区 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 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自行填写 《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后,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 赔手续。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的,公安交通 管理部门将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造成交通堵塞的’ 依法对驾驶人处以況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交通事故处理

对于北京广大车主非常关心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执行之后,相关的保险理赔会不会受到影响的疑问,我们在此整理『 相关的文件,对《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进行相关的解读,便于车主们了解具体的操作规定,特别是了解 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中的一些流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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