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是指什么,有哪些内容?

保险合同的定义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 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应该包括以下主要的事项:

(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的名称和住所;

(3)保险标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价值;

(7)保险金额;

(8)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9)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10)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1)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汽车保险合同由以下几个实物组成:

(1)投保单;是投保人申请投保的一种书面凭证。投保单 通常由保险公司提供,由投保人填写并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保险 公司根据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内容出具保险单正本。

(2)保险单;也叫保险单正本,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保

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单由保险公司出具,主要载明保险公 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

进行索赔的凭证。

(3)保险条款;经保监会批准并备案的标准化格式语言形成的合同主要内容。

(4)保险证及保险标志;保险卡是由保险公司签发给保户 的、记载保险单正本中的主要内容、供保户随身携带的卡片或简 单的凭证。

(5)批单;如果发生保险合同的内容修改,则批单也是保险 合同的实物组成要素。批单是为变更保险合同内容,保险公司 出具给被保险人的补充性的书面证明,与保单具有同等的合同 约束力。

(6)其他书面形成的补充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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