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险种投保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险种搭配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多种多样的形式中其实没 有哪一样是标准答案,因为只有适合自己的需求才是最好!但 无论我们怎样进行险种搭配,有一些基本原则还是要坚持的: 原则一:交强险的钱一定不能“节省”!

险种投保

交强险属于强制保险,车辆上路不投保交强险属于违法行 为。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上路,要进行双倍于标 准保费的处罚,比如说6座以下私家车标准确保费为1050元,如果遭受处罚,可就要“自掏腰包”2000元。

原则二:莫对车辆进行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险,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 份赔款。按照《保险法》第40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 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 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重复 投保的原则,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都是适用的。

原则三:莫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 15万元的保 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 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 第39条的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 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 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 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原则四:注意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 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到时候后悔就晚了,所以对 于上一年已投保的车辆,一定要养成提前一周或几天的时间进 行续保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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