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8月28日讯(湘潭日报社 全媒体记者谭涛)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有效分散和化解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风险,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近日,湘潭市出台了《湘潭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对湘潭市科技型企业和保险机构给予保费补贴,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为10万元。

据了解,此次保费补贴针对的投保对象为在湘潭市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全市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企业要获得补助,其投保的保险机构必须为与市科技局合作保险机构,并为本办法试行的科技保险险种。据悉,此次暂行对10个险种予以补贴试点: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专利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险、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意外保险。

据了解,对企业的保险补贴实行事后补助和分类补贴机制,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其中,投保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等两项保险产品的补贴比例最高,按照实际支出保费的60%给予保费补贴;投保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两项保险产品为保费的50%;投保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人员团体意外保险等四项保险产品为保费的30%;投保雇主责任保险、环境污染保险等两项保险产品为保费的10%。

此外,单个保险机构申请科技服务绩效补贴仅补贴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单项险种,标准按照企业通过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方式,获得贷款承担风险部分总额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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